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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工購房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在簽訂購房合同三年內(nèi),可提取本人、配偶及雙方父母、子女及配偶的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;職工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提取本人、配偶及雙方父母、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以上階段性政策自2024年5月27日起執(zhí)行,至2025年5月26日結(jié)束。本通知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或上級政策調(diào)整的從其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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