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子女家庭認定標準是: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兩個子女,且二孩為2016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,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三個及以上子女,且三孩及以上子女為2021年6月26日(含)以后出生。所需證明材料包括: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(含共同申請人)提供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戶口簿、子女出生醫(yī)學證明等),因婚姻關系變更重組家庭的借款申請人需提供載明子女撫養(yǎng)權的離婚協(xié)議書或法院判決書,其它所需貸款材料按照《吳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規(guī)程》提供。
全職引進自治區(qū)或吳忠市認定的“高層次人才”所需證明材料包括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高層次人才證書或吳忠市高層次人才證書,其它所需貸款材料按照《吳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規(guī)程》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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